2006年9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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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江迎头痛击商业贿赂
本报首席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浦检

  本报讯 近日,原任浦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,兼浦江县招标投标施工监督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监管办)主任张某,因在工程招投标中索要、收受贿赂30余万元,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据悉,张某是今年浦江痛击商业贿赂风暴中落马的贪官之一。
  从2004年5月开始,张某开始兼任浦江县监管办主任,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施工的监督管理。身居要职,马上就有不少工程承包商找上门,张某也没有放弃这个敛财的大好机会,拿着手中的权力,开始了权钱交易。
  2004年7月,张某走马上任的第3个月,便为郑某和张某某在浦江仙华水厂主输水管工程投标时开了绿灯,同时在郑某的小轿车里得到了4万元现金。工程结束后,张某又向郑某提出借款10万元的要求,郑某往其账户里打入了6万元现金。一年后,张某得知有个知名画家在浦江画画,请他画一天要8000元钱,张某不想自己出钱,于是又找到郑某,郑某再次为其“埋单”。
  张某利用权力为自己敛得30多万元的钱财,同时也在浦江今年的反商业贿赂风暴中显了原形。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。
  今年,浦江县建立了查办案件协调配合机制,突出办案重点,集中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。自开展专项治理以来,浦江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处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5件15人,占今年查办案件总数的75%。其中,涉嫌受贿的有9件9人,涉嫌行贿的有6件6人,目前,法院已对其中的7件作出有罪判决,其他案件仍在审理之中。这些腐败案件的查处,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。这些案件中,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案件7件,占46.67%,其中绝大多数发生在招投标环节。另外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管理、农业综合治理开发、经营权承包管理等领域,也有少部分发生在医疗采购和信贷发放环节。
  针对商业贿赂的特点和实际,浦江县有针对性地在建设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强了督促和检查,通过自查自纠清理了违规经费80余万元,卫生系统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专户收到74万余元,县纪委廉政账户上缴专户资金11万余元。
  除此之外,浦江县还认真查找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,建设系统、卫生系统、工商管理部门等对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。